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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 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

达到本附件要求需进行论证审查

一、深基坑工程

  开挖深度超过5m(含5m)的基坑(槽)的土方开挖、支护、降水工程。


二、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

  (一)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:包括滑模、爬模、飞模、隧道模等工程。

  (二)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:搭设高度8m及以上,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,或施工总荷载(设计值)15kN/m2及以上,或集中线荷载(设计值)20kN/m及以上。

  (三)承重支撑体系: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,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。


 三、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

  (一)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、方法,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。

  (二)起重量300kN及以上,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,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。


四、脚手架工程

  (一)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。

  (二)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。

  (三)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。


五、拆除工程

  (一)码头、桥梁、高架、烟囱、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(液)体或粉尘扩散、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、构筑物的拆除工程。

  (二)文物保护建筑、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。


六、暗挖工程

  采用矿山法、盾构法、顶管法施工的隧道、洞室工程。


七、其它

  (一)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。

  (二)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,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。

  (三)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。

  (四)水下作业工程。

  (五)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、平移、转体等施工工艺。

  (六)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,尚无国家、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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